见习记者 吴海婕 文
“我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寄了一封挂号信,举报国家电网公司乱收费现象,可是,这封信却离奇地被邮局寄 给了我要举报的对象:国家电网公司。”今年3月,读者沈老伯曾打电话给时报说,他希望电网公司能退回自己的 信。
3月19日,无奈之下,老伯将杭州市邮政局告上了法庭,要求邮政局退回自己的信件并赔偿损失19.8元 。(本报3月20日第三版曾做过报道)
昨天下午,上城区法院宣判了此案,老人获赔19.8元,但法院没有支持退还邮件。
事件回顾:
举报信居然是举报对象签收的
去年4月7日,沈老伯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寄了一封挂号信,
######## rolex,举报电网公司推行的预付费电能表项目存在违法收费的情况,信里是老伯收集的证据等资料。
“信是在杭州市邮政局中山中路支局寄的,邮费6.6元。”庭审时,老伯说,填写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 长安街86号,收件人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。
两个月过去了,老伯始终没有收到答复。去年7月,他打电话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,对方说,根本没收到过 他的信。
老伯上邮局一查,晕了,那封挂号信竟然在信寄出去的第4天,也就是2009年4月11日,被老伯的举报 对象、国家电网公司签收。
对此,北京的邮政投递员还一度回应:国家电力监管委员和电网公司,两家单位共用一个投递箱 。
“这怎么可能?”为证明两家是毫不相干的单位,老伯还特地赶往北京实地证实,结果发现,两家单位确在同 一个地址,但有两个不同的收发室。
老伯拿着一叠证据状告邮局,诉请有二:一、要求国家电网公司退回信件,
dior sunglasses chanel;二、赔偿损失19.8元。开庭时,邮局作为被告没到庭,法庭视为放弃质证。
信竟然丢了
老伯希望出个遗失证明
昨天,法院宣判支持了老伯的部分请求:邮局按照邮资的三倍,赔偿沈老伯19.8元。但由于挂号信函已经 丢失,老伯要求追回信件的请求无法实现。
对于判决结果,沈老伯表示基本满意,但还有一点遗憾:“我要的不是这19.8元,而是这封邮件,里面有 一些举报电网公司的证据原件,对我来说很重要。”
而且老伯认为,不能这样说丢了就行了,电网公司应当出示一个书面答复,证明信件遗失。
而对于是否上诉,老沈表示还要再考虑一下。
邮局始终拒绝回应
庭审没有到庭,记者上门又避而不见的邮局方,昨天下午,来了一位40来岁的中年男子。
男子姓简,是邮局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人员,他作为邮局的代理人到庭参加宣判,依然拒绝接受记 者采访。
判决结束,简先生急忙掏钱要付19.8元的赔偿金,但被法院告知他,
oakley sunglasses,赔偿在判决生效起7日内赔偿,而不是现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