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 刘光昱 栾云鹏
9月19日晚7时46分许,随着列车缓缓驶离站台,小星娃带着众多港城人的关爱和牵挂离开了秦皇岛,和 母亲张女士前往北京。
多部门连夜行动带走小星娃
9月17日晚10时许,王铁民致电本报记者,称小星娃被秦市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领走,送到市社会福利院 暂养。
王铁民介绍,当晚9时30分许,市妇联、市公安局海港分局、市社会福利院及街道办事处的十几名工作人员 及律师突然来到他家中,对他下达《告诫通知书》,称其在助养星娃期间有超出法律规定的必要限度行为,上述几 个部门已多次对他进行口头告诫,但他未能及时改正,因此根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决定停止他的助养行为,星 娃由市社会福利院临时收养,待其母亲前往秦皇岛后交其母监护。工作人员根据王铁民的要求,为他出具了一份由 市妇联和市公安局海港分局联合签字的收养证明。双方在文件上签字后,市社会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将星娃带离了王 铁民家。
对于各部门工作人员夜晚来到家中下达通知并带走星娃,
monster beats cable,王铁民表示了不满。
这位昔日自称星娃外公的老人称,如果真是为孩子着想,为什么在孩子已经睡觉的时间来执法,那么晚了把孩 子从家里带走还说是“解救”,难道就不是对孩子的一种“强制行为”吗?另外,他表示,此前,他没有受到各部 门的“口头告诫”,如果执法部门正式警告他这种“早教”方式违法,他绝不会再进行下去。
王铁民称,星娃被带走后,他立即打电话通知了星娃的母亲,“她非常震惊”,但由于工作关系,不能立即动 身前来秦皇岛。
星娃随母亲登上列车前往北京
9月18日上午,市妇联的一位杨姓副主席介绍,星娃事件经媒体披露后,有不少热心市民致电妇联投诉王铁 民的“虐待”行为,要求妇联出面保护星娃的安全;妇联联系公安部门,共同研究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有关规 定,于9月17日向王铁民出具《告诫通知书》,决定停止王铁民对星娃的助养行为,星娃由秦市社会福利院暂时 收养,待其母亲来秦后交由其母亲监护。有关部门已对星娃进行全面体检,事件的最终结果将在体检报告出来后正 式向社会发布。
9月20日,妇联杨副主席再次接受本报记者采访。她介绍,目前,星娃已由其母亲带回北京,这是一次“圆 满的解救”,之前王铁民与星娃母亲签的“助养协议”不受法律保护。
据了解,在警方的联系下,星娃的母亲张女士于9月19日下午赶到秦皇岛,她表示,把孩子领走后,一定按 母亲的职责抚养好孩子,绝不做违法的事,并签下了《保证书》。
9月20日上午,记者来到市社会福利院,据福利院王主任讲,星娃已于9月19日晚被其母亲接走。市妇联 维权部的张秀娟部长证实,9月19日下午,星娃的母亲抵达秦皇岛,当晚把星娃带走了,母女俩坐的是当晚7时 40分许由沈阳北开往北京的火车,是妇联工作人员送她们上的车。
记者多次给星娃母亲打电话却没人接听。
星娃走了,央视来了
尽管回到母亲的身边,但星娃的命运仍然牵动着人们的心。不少读者发出疑问:让星娃的母亲把她带走,真的 是一个“圆满”的结局吗?此前她的母亲已有过把她送给别人助养的行为,这种事情会不会再次发生?星娃母亲写 下的“保证书”,能否真正起到作用?
带着这样的疑问,昨日下午,中央电视台《社会与法》栏目组的记者来到秦皇岛,在星娃事件“圆满解决”之 后,开始对事件的来龙去脉进行采访。他们首先把目光投向了最先对星娃事件进行报道的《燕赵都市报》。昨日傍 晚,央视记者对本报记者进行了长达3个小时的采访,详尽了解了星娃事件的始末,并表示将要对参与“解救”星 娃的秦市各部门进行采访,还原事件真相,也将积极寻找星娃母女,让所有关心星娃的人能尽快了解 星娃的近况。
王铁民赴山东“说事”
昨晚,王铁民再次致电本报,称当晚要乘火车离开秦皇岛,应邀到山东卫视接受采访,却受到街道和站前民警 的询问。
王铁民称,21日晚,他与妻子准备应山东卫视邀请乘火车到济南接受采访,街道工作人员闻讯后来车站询问 其去向,车站民警也对王铁民的去向进行了详细调查,并登记了山东卫视邀请人的姓名及电话。王铁民表示不解, 自己并没有违法,为何受到如此“重视”。
王铁民表示,既然答应了对方的邀请,一定按时到达,他要向公众说个明白,自己是对是错,请 公众来评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