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报5月7日讯 (记者 刘云 通讯员 谢书波 孙刚)我市一市民被女房客以“高额利息”为诱饵,骗取了高达48万余元的存款。最终女房客锒铛入狱,法院判 决其归还房主借款。
袁某自2004年9月开始租赁市民王某的房屋。袁某对王某吹嘘她可以承揽济钢的工程,并允诺支付高额利 息。王某相信了袁某的话,自2006年2月至5月先后12次借给袁某共计512900元,袁某为其出具了借 条。2006年7月,袁某之子代母偿还王某3万元。
几年过去了,袁某不但没有兑现“高额利息”,连本金也没有归还给王某,王某这才发现被骗。2009年1 2月,历城区法院认定袁某诈骗数额为482900元,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。
袁某一直未归还欠款,为此王某将袁某告上法院,
Christian Dior Collection Gaucho。在开庭时,袁某缺席但其辩护意见称,借款数额不对。有些借条所写的借款是本息合计的数额,不是实际的借款 数额。实际向王某借款在36万余元,后来陆续偿还了部分借款,尚欠借款32万余元。因袁某未能提供相应证据 证明,法院没有采信她的辩解。法院日前判决袁某退还王某现金4829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