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抢劫哥”被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予以审理
上午11∶30
凌晨时分、剔骨刀、戴白面罩的男子对单身女生实施抢劫,这本应是电影中的桥段,如今却发生在省城合肥。 今天上午,这名“抢劫哥”被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予以审理,
ghd purple,法院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,罚金2000元。被告人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。
凌晨时分抢劫妙龄女子
上午9时,在瑶海法院一号法庭内,张某抢劫一案准时开庭。法庭的旁听席上除了当事人的亲友外,还有50 余名社区矫正人员。据瑶海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,2010年4月27日凌晨,被告人张某骑电动车窜至长 江东路159路公交车板桥河站牌附近,见被害人李某单身一人行走在张记酸菜鱼门前人行道时,持刀抢劫李某咖 啡色女式拎包一只,内有价值490元的名牌手机一部、现金200余元及身份证、银行卡等物品。2010年6 月23日张某在网吧上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案发后,被抢手机已追回并返还被害人。
被告称抢劫是一时冲动
庭审中,公诉人讯问张某“你是怎么想起来抢劫的?”“就是一时冲动。”公诉人反问:“冲动就去抢劫?凌 晨为何出去?”张某支吾了一会说,因为跟老婆吵架,心情不好,想去上网,
ghd rare,但是身份证没带,然后在大街上溜达,看到被害人孤身一人便心生歹意。“看到她一个人走在路上,就有一种冲 动,我也说不清楚。”
对于为何携带凶器,他称,自己以杀猪为生,所以随身会带着一把剔骨刀。
法庭上,
ghd mini styler,被害人的辩护律师认为,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轻微,又是初犯,家庭贫困,且有张某老家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书 ,证明其一贯行为良好,希望法庭酌情从轻处罚。辩护律师在庭上建议法庭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 三年。
在庭审的供述阶段,仅仅才23周岁的张某怯生生地告诉法庭,希望可以对自己从轻处罚。休庭15分钟后, 法院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,处罚金2000元。
杨联文 何芳芳 文/图